关于上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06 浏览次数:0

各有关单位:


按照宣传思想文化“四个一批”工作总要求,为打造一批具有河北特色的高水平社科研究成果,依据省社科精品工作机制,现请各单位整理推荐本单位社科类优秀学术成果,我办将择优选取部分成果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形式

由省社科办、推荐单位共同组织实施。

二、推荐类别

推荐成果以学术专著为主,也可包括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。推荐成果分为两类:

1.成果已基本完成(80%以上)并且尚未出版;

2.正在筹备开展的重大项目研究;

3.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出版基金项目、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、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(含子项目)、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、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,不得申报。

三、推荐重点

1.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集中研究河北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推荐成果须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,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,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。重点支持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、高质量发展、精准扶贫脱贫、规划建设雄安新区、筹办北京冬奥会、河北重要历史文化研究等。

2.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增强文化自信为目标,推荐成果须深入挖掘河北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、红色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及其当代价值,具有全国意义,体现河北特色。重点支持河北历史文脉研究,大运河、长城、太行山文化带建设研究,河北根据地(解放区)研究,雄安新区历史文化研究,李大钊研究,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河北模范典型研究,河北特色文化研究等。

四、资金配套

省社科办视成果类别给予3至6万元资金支持,各单位不得低于1:1配套补助。

五、成果出版

1.成果由省社科办统一设计出版。

2.成果出版后,省社科办将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,形成省社科基金“社科精品成果重点推荐书目”,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。

六、组织申报

请各单位于10月9日下班前将《成果汇总表》报送省社科办。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社科办邮箱:hbshekeban@163.com。

联系人:张娜娜 联系电话:0311-87904016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9月30日

附件1:###单位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汇总表



上一篇:音乐学院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近期安排

下一篇:招聘: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