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12-08 浏览次数:0

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加强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多媒体教室是学院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,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改作它用。

二、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时,首先打开“电脑主机”开关,然后打开面板上的“上课”开关,最后打开“麦克风”电源开关开始授课;下课时,首先关闭“计算机”,然后关闭面板上的“下课”开关,最后关闭“麦克风”电源开关。

三、投影机工作时,灯泡温度很高,长期高温状态下工作很易损坏,为了延长投影机及其灯泡的使用寿命,长时间(30分钟)不用,应将其关闭。

四、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使用均由上课教师负责,不允许叫学生帮助开关设备,同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学生及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。

五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在电脑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程序,不能修改、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、软件和其他教师的课件。

六、多媒体使用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,应立即报告学院办公室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。

七、在教学计划安排之外使用多媒体教室,须上报学院办公室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
八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安全用电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
九、爱护多媒体教室内教学设备,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吐痰、吸烟、乱扔杂物等,要注意保持室内的卫生清洁。

十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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