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琴房使用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12-12 浏览次数:0

为加强琴房管理,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、整洁优美的学习环境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学生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、函授生、进修生平时练习钢琴。

二、学生练习钢琴需要本人带一卡通到琴房管理室换取琴房钥匙,每天练习钢琴时间为7:00—21:30,练琴完毕后,到琴房管理室归还钥匙换取一卡通。

三、学生练习钢琴时禁止将食品带入琴房,同时保持琴房卫生清洁,练完琴后关上琴盖,并随手关闭电扇、电灯和窗户,锁好房门。

四、学生练习钢琴时不准将其他人员带入琴房,不准反锁琴房门,不准私自更换门锁、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,不准到其他琴房走动,不准在琴房内进行练琴以外的其他活动,例如玩电脑、睡觉和谈恋爱等。

五、琴房门窗玻璃不准遮挡,钢琴上不准放水杯、蜡烛等物品。

六、琴房内严禁乱贴乱挂,练琴时要将门窗关严,以免影响他人。

七、琴房内不准私拉电线,严禁使用各种电器,琴房内禁止吸烟,确保安全。

八、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、桌椅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,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。

九、个人物品不要存放在琴房内,如有丢失,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十、钢琴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琴房管理人员报修,严禁私自拆解钢琴。

十一、琴房在寒暑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不对师生开放。如有特殊情况,由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。

十二、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,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,给予处分。

十三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上一篇:教师琴房使用管理规定

下一篇:音乐学院教师各级岗位职责